靖西县201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简章
风云发于2015-06-03 来源: 点击(52028) 评论(13 评论

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推进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提高靖西县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根据靖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驻德爱消防站相关问题的批复》(靖政函〔2015〕156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合同制消防员15名(临时聘用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人数:男消防员15名。
从事岗位:靖西县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
人员性质:本次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属于编制限额外临时聘用人员。
二、招考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至30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0期间出生)。如具持有机动车B证以上驾照、汽车维修技术资格证或服过兵役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6、户籍地为靖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从部队退役,尤其是消防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优秀退役的;
4、拥有消防、化学、物理、电工、体育等专业大(中)专以上学历的。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政审、体能测试、笔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2015年6月 20日。

  2、报名地点:靖西县公安消防大队四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如有退伍证、驾驶证或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资料一并提交),材料准备齐全后,到报名现场填写《靖西县合同制消防队员报名表》即为报名完成。

(二)政审

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由靖西县合同制消防员招收办公室进行政审。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靖西县合同制消防队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体能测试和笔试时间及范围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方式:政审合格后,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须出示证件、准考证原件,凡材料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相符的,视为作废不予考核。

1、体能测试时间:6月25日

2、体能测试地点:靖西中学3、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5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

4、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实施细则》执行。

1500米跑:以靖西中学400米跑道为标准,总共3圈+300米,计时从发令“开始”至最后一圈身体有效部位越过终点线为止。合格时间为6分30秒。

单杠引体向上:考核人员跳起,双手正握单杠悬垂,双手用力曲臂拉杠,下颌过杠,然后还原成悬垂动作,动作完成后,下杠成立姿势。合格次数为10次。

仰卧起坐:考核人员仰卧于垫子上,两腿并拢伸直,固定双脚,双手十指交叉于头后,含胸低头,腹部用力,上体屈起成坐姿,然后上体后倒成仰卧姿势,动作完成后,成立正姿势。起坐时,上体与下肢90°脚,仰卧时,肩部与垫子接触。合格为3分钟50次。

俯卧撑:参考人员左(右)脚向前一步,双手手掌向前在双脚两侧前约20cm处着地,两腿后撤伸直,双脚并齐成俯撑,做两臂屈伸动作,动作以两臂弯曲时胸口碰离地10cm准绳后再伸直双臂为标准,动作完成后,成立正姿势。合格为3分钟50次。

体能测试各项合格方可进入笔试。

5、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人员组成:由用人单位、专业人员、业务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人员组成。

(二)笔试

1、笔试时间:6月26日

2、笔试地点:靖西中学3、笔试方式:体能测试合格后,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进行,笔试时,须出示证件、材料原件,凡材料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相符的,视为作废不予考核。

笔试试题由招聘单位、组织人社等部门统一命题。笔试内容范围:消防基础知识。

体能测试各项全部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总分数由笔试分数+加分项构成(加分项:消防退伍军人加10分;其他兵种军人退伍加5分;有B以上驾驶执照加10分,既是消防退伍军人又持有B以上驾照的加20分,其他兵种退伍军人持有B以上驾照的加15分。最终成绩评定标准为:体能测试各项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五、体检与考核
(一)考核
根据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体能测试全部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二)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中视力要求裸视4.8以上)。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审批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考核与体检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确定拟聘人选,面向社会公示7天,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七、报到
被聘用对象按县合同制消防员招收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聘用。
八、待遇与管理
(一)对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集中培训。
培训合格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与专职消防员签订《合同制消防员聘用合同》,经县劳动仲裁委员会鉴证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现有合同制消防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由靖西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受聘期间的表现,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考核。考核包括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和聘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
1、本简章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 0776-6211119  6238119(靖西县公安消防大队);
                     0776-6226987(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靖西县公安消防大队   靖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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