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杜绝虚报、冒领、多领、骗取养老金的现象发生,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靖西市将从5月11日起至7月31日对本市辖区内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人员进行认证。
据了解,认证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到各乡镇指定地点办理资格认证。高龄老人或因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到指定地点认证的,乡镇指派经办人员或指导其亲属通过手机下载《广西人社12333公共服务网络》进行手机APP资格认证。对长期在靖西市以外地区居住的领取人员,不能参加集中认证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靖西市异地居住享受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证表》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对未通过资格认证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认证的,从2018年8月起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其补充认证通过后,从停发之日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