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9期)
1.靖西市安德镇三东村第一村民小组(大邦内屯)组长梁秀美违纪问题
梁秀美在担任三东村第一村民小组组长期间,组织大邦内屯群众将2014年、2015年低保金178370元进行均分,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
2018年8月,梁秀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
2.靖西市安德镇三东村第三村民小组(底岭屯)组长隆光章违纪问题
隆光章在担任三东村第三村民小组组长期间,伙同第四村民小组组长马天华,组织底岒屯群众将2013年、2014年、2015年1-5月低保金348964.4元进行均分,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
2018年8月,隆光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
3.靖西市安德镇三东村第四村民小组(底岭屯)组长马天华违纪问题
马天华在担任三东村第四村民小组组长期间,伙同三东村第三村民小组组长隆光章,组织底岒屯群众将2013年、2014年、2015年1-5月低保金348964.4元进行均分,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
2018年8月,马天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