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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竟然有次作恶多端之人
发于2019-02-27 我有话说评论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有急事要上南宁处理,早上我把车开到火车站停放在(距离*兵停车场30米远)最角落的路灯下,确认没挡道没妨碍别人的情况下才上的火车,当时就想反正晚上就回来了没必要再放进停车场,晚上回来取车的时候发现车门上有一条一米多长的划痕,党风玻璃被砸了一个核桃大小的洞。说到这想必大家都能猜得出是谁会做出这种阴公的事情了,我想说这种人为了招揽生意做出这样下三滥的事情,你全家出门都悠着点吧!人在做天在看!这样的人渣真的是给靖西抹黑了!在这也提醒把车停在火车站广场才乘坐火车的朋友们,小心那些短命鬼为了10块钱对你的爱车下黑手。宁可把车停在村外的停车场也不要到他那里去停。


太坏了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9-03-04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9-03-02

火车站竟然有次作恶多端之人
旁边的村民捡了个大便宜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9-03-02

到了夏天,火车站是专门晒稻谷的地方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9-03-02

靖西火车站没有专用停车场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9-03-02

故意毁坏财物罪 :&2RV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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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LgV[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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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JX201822775在2019-03-02 10:5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9-03-02

公安可以调监控取证         涉及损坏车辆累计超五千元可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此帖被JX201822775在2019-03-02 10:5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9-03-02

无耻 之徒啊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9-03-02

火车站竟然有次作恶多端之人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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