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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两农妇轻信“做法事消灾”,共被骗走4.4万元
发于2019-06-19 我有话说评论

靖西两农妇轻信“做法事消灾”,共被骗走4.4万元 - 靖西网

两对夫妻组成4人诈骗团伙,通过扮“法师”演双簧方式以冥币调包真币,骗走靖西市两名农妇共4.4万元,最终双双把刑领。

被告人何某和杨某(已判刑)是夫妻关系,被告人张某和黄某(已判刑)是夫妻关系。2017年4月24日,四人为了谋取他人钱财,准备了作案用的冥币等工具后,租了一部车由杨某驾驶从广西钦州市往靖西市方向行驶。当天中午,四人驾车窜到靖西市武平镇万隆村附近时,看见老妇人周某独自在地里干活,四人决定对周某下手。何某和张某下车后上前与周某搭讪套取周某的家庭情况,当得知周某的儿子一直大龄未婚的情况后,两人一唱一和,称只要周某拿钱出来给由杨某假扮的“法师”做“法事”消灾,“法事”做完后钱一分不少还给她,并给她一张“符”拿回去后,她儿子的婚事就能解决。周某信以为真,返回家里拿了3.1万元,按照何某和张某的安排将钱交给了“法师”杨某,杨某用事先准备的报纸将3.1万元钱包好后开始做“法事”,并吩咐周某在其做“法事”之时要跪拜。趁周某跪拜之机,杨某偷偷将事先用报纸包好的一叠冥币调换了周某交给他做“法事”用的3.1万元人民币。调包成功后,杨某宣布“法事”结束,并将一张“法符”和冥币包交给周某,吩咐做了“法事”的“钱”要拿回家后三天才能打开,否则“法事”不灵。做案后,何某、张某等四人驾车返回钦州,四人将窃得的钱均分。

    同年6月8日,被告人何某、张某和杨某等人经合谋,又开车窜到靖西市龙临镇龙门村附近,合伙对正在此处做农活的一名农妇设下圈套,谎称只有拿出家里的钱做“法事”消灾,其在外打工的儿子才能平安回来,该农妇信以为真,回家将1.3万元现金交给了杨某,杨某等人以同样的方式将1.3万元现金调换偷走,然后开车逃离现场。“法事”完毕后该农妇回到家中发现钱已被调包。

    到案后,另查明被告人张某曾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靖西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作案两次,数额达4.4万元人民币,窃取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在伙同他人实施犯罪中,共同谋划积极参与,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应当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二被告人流窜作案,应从重处罚;张某有前科劣迹,应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依法应当退赔。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以被告人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责令被告人及同伙三十日内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


楼下有户人家天天做这种,真反感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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