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违法曝光这几个字的时候
心里是不是有些小紧张
生怕自己不小心就榜上有名了
对于交通管理
交警蜀黍不是说说而已
他们不仅要不断加强执法力度
还要坚持曝光,曝光,再曝光!
案例一:
2019年10月3日上午10时30分许,驾驶人李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桂L87D18号轻型货车在田林县798县道(乐里-那比)公路上行驶,当行驶至798县道马乐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李某交代:由于觉得考驾照麻烦,所以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自己卖这部车来练开,以为国庆节期间交警不上才敢来县城拉货,没想到还是被抓了。
李某的行为构成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田林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处罚。
案例二:
2019年09月24日12时00分许,卢某驾驶桂LC1305号重型自卸货车路经广西田林县浪平乡甲朗村往弄央屯方向2公里路段时,因车辆上所装载的铲车与挂空的电缆发生刮碰,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卢某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后被民警抓获。
卢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被田林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罚款1000元处罚。
案例三:
2019年9月26日21时许,陆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且饮酒后驾驶车牌号码为桂LZQ828号普通两轮摩托车,行至田林县乐里镇河南路某大酒店门口路段行驶时被田林县公安局执勤民警当场抓获,经民警在现场对陆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调查发现,陆某曾于2018年8月3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田林县公安处罚过,现在属于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
陆某被田林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4日,并处罚款1300元处罚。
为警示社会,现将2019年9月至今被田林公安交警部门行政拘留的交通违法人员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