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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法院公开宣判两起边境涉恶案件,主犯最高获刑十二年
发于2019-11-21 我有话说评论

2019年11月18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6.11”边境涉恶案,邀请靖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当事人家属等现场旁听。主犯许某猛犯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及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案件

“陆某伟、林某疆等9人犯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罪案

靖西法院公开宣判两起边境涉恶案件,主犯最高获刑十二年 - 靖西网

经审理查明近年来,靖西市中越边境一带出现走私活动,被告人陆某伟、林某疆、陆某碧等9人均为中越边境靖西市岳圩镇汉邦村山帮屯村民,该屯地理位置特殊,运输走私货物的车辆经此屯可避过走私封控点,进入化峒镇力行村后上到高速路。经商量后,陆某伟等9名被告人修建了一条从该屯通往化峒镇力行村的走私道路,对经过该路段运输走私货物的车辆强行收取“过路费”,当地群众和走私人员称该条路为“长征路”。被告人陆某伟等9人通过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有组织在“长征路”路口设卡,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间,强行向走私人员收取每柜8000元至11000元不等的“过路费”,并从中拿出1000元交给山帮屯集体。

因不满陆某伟等“旧路派”只分给村民每柜1000元“过路费”,2018年3月岳圩镇汉邦村山帮屯村民甘某兵、许某猛等人(另案处理)筹款修建了另一条通往化峒镇力行村走私道路,并诱导走私分子通过新路,每柜收取5000至7000元不等“过路费”。因通过新路的“过路费”比旧路低,影响了“旧路派”的利益,2018年6月11日,被告人陆某伟召集林某疆、陆某碧等“旧路派”破坏甘某兵等人修建的新路,阻止走私车辆通过。许某猛等“新路派”便召集多人,使用钢管、砍刀、石头等与陆某伟等“旧路派”对峙。期间,被告人陆某议、陆某铁与甘某兵、甘某大、甘某巧手持凶器对打,造成被告人陆某议、陆某铁受轻微伤。被告人陆某伟等人见对方人多势众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

靖西法院公开宣判两起边境涉恶案件,主犯最高获刑十二年 - 靖西网

被告人陆某伟、林某疆等九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威胁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他人财物,8人数额巨大,1人数额较大,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7人为争抢地盘牟取利益,持械参与聚众斗殴,其行为同时构成聚众斗殴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在敲诈勒索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陆某伟、林某疆、陆某碧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本案属恶势力犯罪,对各被告人依法酌情从重处罚。综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以被告人陆某伟、林某疆、陆某碧等犯敲诈勒索罪与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六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0元;以被告人陆某议、陆某铁、林某高、甘某亨犯敲诈勒索罪与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10000元;以被告人陆某贤、吴某朗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10000元、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被告人陆某伟等退出的违法所得11.6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件

甘某兵、许某猛等犯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罪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甘某兵、许某猛等人因对陆某伟等人收取“过路费”后分给屯集体的数额过少不满,利用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60000元及村民自愿捐款10000余元修建了另一条走私道路,在该路段设置七个“收费点”,安排人员分白班夜班值守,诱导运输走私货物的车辆通过,每柜索取“过路费”5000至7000元。为方便管理,被告人甘某兵等人还建立了“山帮一家人”微信群,在微信群发布通知、组织上路索取过路费等,自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间,共索取“过路费”87.16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靖西法院公开宣判两起边境涉恶案件,主犯最高获刑十二年 - 靖西网
被告人许某猛、甘某兵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他人财物87.16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9名被告人为争抢地盘牟取利益,成帮结伙与人殴斗,同时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许某猛与他人为泄愤故意毁损他人财物价值7936元,数额较大,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敲诈勒索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许某猛、甘某兵、甘某相、陆某星、陆某课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在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许某猛、甘某兵、甘某巧、甘某大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甘某兵等7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甘某兵、甘某相、甘某敏、陆某达、农某锦、甘某胜的家属代为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以被告人许某猛犯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5万元;以被告人陆某课、陆某星、甘某兵、甘某相、甘某巧、陆某炮犯敲诈勒索罪与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三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5万至1.5万元不等;以被告人甘某胜、陆某泽、吴某平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1.5万元至0.5万元不等;分别判处被告人甘某敏、陆某达、农某锦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宣告缓刑及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甘某大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及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向被告人追缴本案未退出的违法所得43.963万元。


走私大佬年入几百万、上千万元不是吹牛大炮,弟兄们该猛醒了,阿公每月给你2千多元,傻不拉叽。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9-11-21
绕关进来几千万几十亿又何妨?还不是救济贫苦百姓,因为正常贸易税收都被贪官贪污挪用了或酒楼醉生梦死或包二奶(二爷),到头吃亏还是底层弱势百姓。
2条评分铜币+2
JX202052583 铜币 +1 现在官官相护官商勾结,老百姓生活陷于痛苦挣扎境地无人理睬他们。 2020-01-02
JX201820874 铜币 +1 - 2019-11-21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9-11-21
别小看这些搬搬运运,顶靖西经济半边天。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9-11-21

JX201987631:绕关进来几千万几十亿又何妨?还不是救济贫苦百姓,因为正常贸易税收都被贪官贪污挪用了或酒楼醉生梦死或包二奶(二爷),到头吃亏还是底层弱势百姓。 (2019-11-21 12:42)  K :1g"  
)Rjb/3*!  
你是走私的吧。这年头还有人敢这样挪用?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9-11-22

坡龙游侠:

你是走私的吧。这年头还有人敢这样挪用?

成主席、周永康数不胜数。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3年,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

靖西法院公开宣判两起边境涉恶案件,主犯最高获刑十二年 - 靖西网

张中生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折合人民币共计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9-11-22
上亿元收入对这些大佬来说已没有什么新鲜感自豪感。 动辄捞几亿元才有一些成就感。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9-11-22
靖西大新一带真的是收入上亿元不当回事。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9-11-29

靖西法院公开宣判两起边境涉恶案件,主犯最高获刑十二年
大把巨款进袋。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20-01-01

靖西法院公开宣判两起边境涉恶案件,主犯最高获刑十二年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顾法律,非法敛财,罪有应得。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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