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民警在田东公安检查站开展例行检查中查获2起驾驶员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及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花那么多钱买的驾驶证应该是真的吧”
16时30分,执勤民警对云P****1号小型普通客车拦停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沙某出示驾驶证,经与公安网查询对比后发现,沙某出示的驾驶证为假证,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了解得知,沙某于2019年4月在广东东莞花费8000元并提供照片让其一起上班的林某办理假驾驶证。沙某以为花那么多钱办理的驾驶证应该是真的,所以正常驾车上路。若不是被交警查车发现驾驶证是假的,还一直认为这本证是真的。在事实面前,沙某对无证驾驶及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一本来自“墙上的”驾驶证12时30分许,当民警检查一辆桂L牌照小型轿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韦某的驾驶证异常,通过警务通核查,未查到韦某的驾驶证记录。民警告知韦某,未查询到其有驾驶证记录,属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同时,其还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经过询问得知,韦某这本假的驾驶证是以前在南宁的时候,看见广告墙上关于办理驾驶证的广告,所以就打电话给“办证人员”办理驾驶证,经过2个小时,果然拿到了一本“驾驶证”。
韦某表示:其实自己也知道是假的驾驶证,以为出示假的“驾驶证”会比直接跟交警说自己无证会处罚得轻一些,就出示了假驾驶证。
无证驾驶的危害极大!
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
败坏社会风气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4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