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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一党员教师因危险驾驶被严厉处分
发于2019-12-25 我有话说评论

那坡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等违纪违法行为,那坡县严厉处理了一起党员教师酒驾案例,当事人受到党纪政纪严厉处分。

    今年4月22日,黄某克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那坡县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5月5日,那坡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黄某克,次日由那坡县公安局执行。经那坡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黄某克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黄某克身为共产党员、人民教师,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已触犯刑法,并被依法判处拘役。近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那坡县教育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黄某克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那坡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县监委委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黄某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从专业技术十级降至专业技术十一级。  来源:百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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