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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公告
发于2020-07-14 我有话说评论

靖西市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西市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让广大家长准确了解靖西市2020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程序及时间安排,方便家长为孩子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生范围城区小学按划片招生的要求招收本校服务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详见附件1:靖西市城区小学服务区域划分示意图)。第十小学按原那耀小学服务范围招生。

二、招生对象

(一)年满6周岁(以户口簿为准,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靖西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严禁学校招收年龄不满6周岁儿童。

(二)年满6岁半(以户口簿为准,2014年2月28日前出生)非靖西市城区常住户口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义务学校“大班额”“大通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新靖镇中心小学等11所城区小学2020年招收一年级新生具体学位数如下:

学校名称

招收班数

招收人数

备注

靖西市第一小学

7
315

一小分校

1
45

靖西市第二小学

4
180

靖西市第三小学

4
180

靖西市实验小学

7
315

靖西市第五小学

7
315

靖西市第六小学

7
315

靖西市第七小学

7
315

靖西市第八小学

6
270

靖西市第九小学

6
270

靖西市第十小学

8
360

合  计
64
2880

其它城区周边小学由学校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要求自行确定招生班数和人数,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

    四、入学规定和办法(一)靖西市城区常住户口的入学规定:适龄儿童在户口所在地(以户口簿地址为依据)的片区范围内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为整治因择校而转户口乱象,2020年3月1日以后才将户口转入城区的,以3月1日前的户口地址为依据安排入学(转入前户口为外县的,按随迁子女条件安排入学)。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报名注册,严禁跨区域到其他城区学校报名注册,各城区小学要明确掌握本校新划定的服务范围,避免造成报名工作的失误,禁止接收本校范围外的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二非靖西市城区常住户口类入学规定:符合条件的非城区常住户口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到租住地的片区范围学校报名,如果租住附近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或到其它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是指:

1.非靖西市户籍: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子女。

2.靖西市户籍但非城区常住户口类:父母在靖西市城区工作并居住期半年以上,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居住生活

(三)入学办法:城区小学在满足服务片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和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剩余学位的数量适当接收非靖西市城区常住户口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生活居住租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安排入学。需要在城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由父母本人持报名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申请入学。如果报名学校的空余学位有限,学校则按以下类型人员优先安排招收,招满即止:

1.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

2.符合《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规定的军人子女;

3.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的子女(有房产证或商品房的购房合同,房屋性质为住宅,且已正常入住。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属于此类);

4.城区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市直各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单位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工资卡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有营业执照(营业地址和居住地址同在学校片区范围内优先;办证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之前才列为优先条件);

6.法定监护人有规范的劳动合同且有劳动保险参保凭证(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务工优先);

7.法定监护人有规范的劳动合同(合同打印规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经用人单位盖经公安部门办理的正规公章,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务工优先)。

同时具备多种条件的优先于单种条件,条件相当的,年龄大者优先。因报名学校满额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则到其他城区学校联系报名或回原籍就读。

公办学校接收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与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同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有正式学籍,平等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

五、新生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核验原件并递交复印件)

(一)城区常住户口类:户口在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复印件);

2.监护人的身份证。如果父母不是户口簿的户主,需提供户主的身份证;

3.《靖西市2020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户主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信息不一致的,要与公安部门进行核查真实性及原因。

(二)非靖西市城区常住户口随迁子女报名所需材料:

1.有固定房产类

在城区学校范围内监护人有固定房产(以房产证或商品房购买合同为依据,房屋性质为住宅,且已正常入住。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属于此类)并在该房产居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1)户口簿(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的复印件);(2)房产证(或商品房购买合同、搬迁安置协议);(3)监护人身份证;(4)《靖西市2020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学校领取);(5)附加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非靖西市户籍类

在各校片区范围内居住的外县外省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以下材料:(1)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2)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3)监护人身份证;(4)户口簿(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的复印件);(5)《靖西市2020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学校领取);(6)附加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靖西市户籍但非城区常住户口类

户口在城区学校范围之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靖西城区范围经商或务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生活居住的随迁子女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单位相关证明);(2)房屋租住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或户口薄复印件);(3)户口簿(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的复印件);(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5)《靖西市2020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学校领取);(6)附加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7月8日—7月22日):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新生入学招生公告,各学校、城区幼儿园在学校门口和相关街道醒目处张贴,市教育局向城区幼儿园年满6周岁的儿童发放《城区小学招生简章》,提前告知家长新生入学的报名时间和所需材料。城区各小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对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岗前培训。

(二)报名登记阶段(7月23日—25日:城区各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工作,7月23日为城区常住户口和在城区有固定房产类报名;7月24日至25日为非常住户口类报名(请新靖镇其荣小学、外国语实验学校也于7月23日至25日开展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首先与学校领取并填写《靖西市2020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然后将报名登记表和所需报名材料一同交给学校的报名处进行审核、登记。学校首先安排服务片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再根据剩余的学位数量按七大优先条件的顺序安排符合条件的非常住户口随迁子女进行报名。

(三)信息核查与入户调查阶段(7月26日—28日):各校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常住户口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对接核查,对租住的随迁子女进行入户调查。主要调查户口信息的真实性和随迁子女的情况是否属实。凡弄虚作假者,不予招收并退回原籍就读。

(四)整理上报阶段(7月29日—31日):各校将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名单录入电脑,按优先录取的七大条件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归类、排序,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五)公布阶段(8月20日—25日):各校将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招收的新生名单进行公布。

(六)报名注册阶段(8月28—9月2日):各家长根据公示的名单和学校的报到时间要求,到对应的学校办理一年级新生报名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新生报名时需家长签字,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于同时报名多所学校扰乱招生工作秩序的,也取消报名资格。

(二)已在乡镇或外县、外省就读一年级的,不得再报读一年级,经系统核查有留级重读行为的,则退回原学校就读。

(三)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应报名材料按报名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错过报名时间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非城区常住户口人员错过报名的时间的,由家长自行到城区周边学校联系就读或回原籍就读。

(四)各校录取的新生名单公布后,榜上无名的儿童自行到周边学校联系就读或回原籍就读。

(五)招生过程中,教育局及学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如家长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以招生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教育局:0776—6231485、市纪委:0776-6212213。

附件:靖西市城区小学服务区域划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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