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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法院:抓党风廉政建设,促司法公正之风
发于2020-12-18 我有话说评论

靖西法院:抓党风廉政建设,促司法公正之风

近期,靖西市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自治区高院组织的关于“三个规定”落实活动的考试,通过这次考试,全体党员再次深刻学习了“三个规定”重要制度,同时结合我院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思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主要做法: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确保政治思想牢固而坚定。靖西市法院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特别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通过学习,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深受启示,自觉树立起廉洁司法意识。二是重温“三个规定”重要制度。“三个规定”制度指的是:中办、 国办《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共中央政法委《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 律师 特殊关系人、 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从制度上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以及规范了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从而确保司法人员公正廉洁司法,保证司法公正,使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公正。三是以考试促党风建设,保证司法公正廉洁。在“三个规定”考试中,检验党员对“三个规定”制度的掌握程度,确保制度入脑、入心。

近年来,靖西市法院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本次组织考试活动既是落实自治区高院的相关文件要求,也是我院加强党风建设的一个缩影。通过这次学习、考试,靖西市法院全体党员进一步熟悉并掌握了“三个规定”重要制度的内容,更加明确了法院工作人员及家人参与或干预司法案件办理的规定和相关处罚规定,巩固了全体党员干部“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廉洁自律思想。大家纷纷表示,这次学习和考试非常重要,对于防止法院干警违规干预司法案件,保障司法公平公正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司法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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