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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网红”产品,全部下架!
发于2021-02-18 我有话说评论

最近,一种钢丝棉烟花在网上热销,因为将它点燃甩动起来绚烂夺目,因此它也被网友称为“仙女棒”。但 2月14日,应急管理部的官网发布的一份通知明确:以钢丝棉烟为代表的冷烟花就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纳入到烟花爆竹管理以及对非法网售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中。

这类“网红”产品,全部下架! - 靖西网

在某电商平台,记者搜索“钢丝棉烟花”、“网红烟花”等关键词发现,月销量高达数万件的店铺不在少数,在朋友圈或某视频平台上,各地网友玩钢丝棉烟花的不在少数。2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印发通知,提出要求。通知指出,近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网络平台大量销售“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问题突出。冷光烟花俗称“冷烟花”,属烟花爆竹产品,其喷口温度高达700℃至800℃;钢丝棉是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时具有烟花效果,燃烧温度高达2000℃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通知强调,各地安委会要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排查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违法违规行为,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落实县级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查处打击到位。对冷光烟花及装有冷光烟花的“电子鞭炮”等,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打击未经许可生产、运输、销售行为。对钢丝棉,要按易燃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将钢丝棉当作烟花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目前在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销售的“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并妥善处置;对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钢丝棉,要保障正常生产供应,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落实寄递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邮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知要求,要健全完善查处打击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地方冷光烟花生产企业公告制度,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烟花爆竹“打非”网格化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这类“网红”产品,全部下架!
小孩子特别喜欢这种,太危险了,禁得好!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21-02-18

这类“网红”产品,全部下架!
就该被下架 Vo M6  
0% +'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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