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现全区域颁发不动产权证 已颁发约6.4万本
打着灯笼去找发于2016-09-01 来源: 点击(87842) 评论(0 评论

8月31日,记者从广西国土资源厅获悉,截至8月29日,广西有14个设区市、75个县(县级市),14个设区市所辖的35个城区(不计算刚批准设立的3个城区),全区110个县级行政辖区全面落实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完成率达100%。全区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约6.4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约5.3万份。

今年以来,广西通过召开推进会、下发文件指导、制定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现场督导、全区通报、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方式,大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

今年3月,广西国土资源厅在柳州市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场推进会,以柳州市、田东县为示范点,要求全区以“反弹琵琶”的工作方法,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适时启动不动产登记窗口受件,实现“发新停旧”,全力以赴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年度工作目标。今年6月,广西国土资源厅在南宁召开全区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议,要求各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结合国务院即将开展的专项督查,广西制定下发了自查工作方案,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了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发新停旧”任务的全面落实。今年6月,广西国土资源厅组织4个工作组,对辖区所有市县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并下发了督查通报。在总结已实现“发新停旧”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该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按“登记发证二十标准”逐项落实,并将完成的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

目前,广西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招标研发符合不动产登记制度要求的信息系统,已统一发至各市县,并在“金土工程”的基础上形成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现已具备整体接入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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