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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于2018-11-28 我有话说评论

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 靖西网

1.平果县矿业管理大队干部杨宗修擅自挪用防汛专项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时任平果县旧城镇水利站站长杨宗修克扣、拖欠防汛建设工程款,并擅自挪用10617元,严重侵害群众利益。2018年8月,杨宗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涉违纪款已追缴。

2.靖西市新甲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黄凤云扶贫工作不严不实问题。2017年8月,黄凤云扶贫工作不严不实,未按要求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导致靖西市新甲乡大荷村符合条件的农某方户未能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黄凤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右江区龙川镇民政办主任梁穗低保审核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梁穗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右江区龙川镇9名享受低保补助对象死亡后仍享受低保补助金共计11047元。2018年9月,梁穗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所涉违纪款已追缴。

4.田林县浪平镇弄鞋村党支部书记董泽帽、村民委主任杨顺明、村民委副主任谭荣战等3人违规收取私分群众危改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间,董泽帽、杨顺明、谭荣战在协助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收取董某双等7户危房改造群众共计6000元,作为村两委办公经费开支使用。2015年1月,董泽帽、谭荣战、杨顺明等3人将上述经费结余的4000元进行私分。2018年10月,董泽帽、杨顺明、谭荣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违纪款已追缴。

5.那坡县百都乡各门村党支部书记李志合收取“好处费”问题。2011年至2012年,李志合在参与那坡县百都乡各门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分别向甘某某、黄某某两户违规收取“好处费”各2000元,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2018年9月,李志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涉违纪款已退还群众。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认真整治本地区本部门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政策落地见效,让贫困群众得到实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以坚强的纪律保障护航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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