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
风云发于2014-11-16 来源: 点击(25602) 评论(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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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保证公路和桥梁安全,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开、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避免国家通行费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冲卡逃费车辆集中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zc>/1>?M  
一、普通载货车辆的车货总重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为:二轴车辆20吨,三轴车辆30吨,四轴车辆40吨,五轴车辆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55吨。 +O>!x#)&"  
二、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和桥梁上行驶,严厉打击强行超限超载行为,对违法车辆将依法卸载并从严处理。 teH $hd-q  
三、加强源头治理。各货运源头单位要按规定合理组织车辆装载,禁止超载装货、非法改装、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装载等非法运营行为。 L\_MZ*<0[  
四、加强运输物料的防护措施。货运车辆不得使物料泄漏、遗撒、污染路面,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撒或飘散致路面污染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9AK<<Mge.  
五、严厉打击经过收费站冲卡逃费车辆。 QNj hA'[T  
六、严厉打击妨碍执法行为。对于强行闯卡、拒绝检查、暴力抗法、“车托”带车等妨碍执法行为,由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z6 2gF|Uj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靖西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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