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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行为的公告
发于2024-01-04 我有话说评论

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行为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二、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窑、建坟。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和挖塘养鱼。

四、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六、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七、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

八、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九、严禁在耕地上种植桉树等林木。

十、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

    

    

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靖西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 此帖被洒洒水在2024-01-04 12:3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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