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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部署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于2018-03-12 我有话说评论

     为做好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各项工作,3月11日,我市结合边境地区实际,围绕2018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积极部署开展3.15系列活动,着力营造人人参与、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新靖西城市形象。

    据了解,活动内容包括:

    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从3月上旬起,一是开展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活动。二是向社会各界通报2017年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情况。三是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向消费者群发消费提示短信,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

     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座谈会。邀请本市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社区代表、行业协会代表、“老年人大学”代表、人大政协代表召开座谈会。通过召开消费年主题座谈会,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3月14日,在中山休闲广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宣传、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文艺宣传、企业诚信经营展示、消费知识咨询、投诉举报现场受理等。

       结合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开展“3•15”宣传月专题公益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2018年消费年主题和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力度,努力扩大《消法》和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普及面和影响力。

      举办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利用老年消费教育基地平台,在“3•15”前后举办1-2期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以服务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以及汽车维修、美容健身、家电维修、装饰装修、餐饮消费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创建活动。

     曝光一批2017年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在2017年查获的制假售劣案件中,挑选群众日常消费、影响较大,或者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中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广泛关注典型案件的假劣商品进行曝光,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让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和美誉度。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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