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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散播“百色市第六中学学生打死人事件”谣言被拘10日!
发于2018-04-26 我有话说评论

网络传谣亦要受罚。今日,右江警方对一名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男子依法查处,最终该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广西男子散播“百色市第六中学学生打死人事件”谣言被拘10日! - 靖西网

4月23日上午9时许,百色市第六中学黄老师报警称,有人在网上散播谣言,内容是:百色市第六中学几名学生殴打另一名学生致死,校方却隐瞒真相,称该学生是意外身亡。发贴人还要求看到贴子的人转发出去,给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要求公安机关查处。

广西男子散播“百色市第六中学学生打死人事件”谣言被拘10日! - 靖西网

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快速查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同时,办案民警迅速开展工作,对发布该内容的新浪微博帐号“X木”开展调查。4月24日晚上8时许,民警在田阳县田州镇某小区将该信息发布者许某抓获。

广西男子散播“百色市第六中学学生打死人事件”谣言被拘10日! - 靖西网

经查实,“X木”新浪微博注册人许某,男,24岁,玉林市博白县人。4月22日晚,许某在微信群看到有人发布“广西百色市第六中学学生打死人事件”的信息后,未经核实信息真伪,便用手机登录新浪微博转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广西男子散播“百色市第六中学学生打死人事件”谣言被拘10日! - 靖西网

4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违法行为人许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在此,警方特别提醒:散播谣言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要承担刑事责任。尤其是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希望广大市民遇到类似信息时,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


造成那么严重的社会影响,才拘留10天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8-04-26

别看到什么消息没有经过证实就乱发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8-04-26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8-04-26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8-04-26

如果现在真的有“学生打死人事件”,哪一校长愿意为一个小镇长“校方却隐瞒真相”? $F#eD 0|  
就镇长的儿子而已,现在的镇长好大的官吗? ' 5F3,/r  
不是亲儿子,谁愿意为一个小镇长买单? p#QR^|7"  
[ 此帖被JX1553在2018-04-26 10:4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8-04-26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8-04-26

唯恐天下不乱这种人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8-04-26

整天闲的发慌的人才有时间去做这些事情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8-04-26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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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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