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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靖西也有份···········
发于2019-05-08 我有话说评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提升政治站位,主动履职,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原大队长韦香充当涉毒、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问题。2015年至2018年,韦香利用职务便利,为涉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出面协调,使其未被拘留和强制戒毒,并收受财物3万元;为涉毒、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韦某露走私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说情打招呼,收受财物2万元;为帮助涉嫌制造毒品的案犯韦某山逃避处罚,向韦某山的朋友透露案件侦办情况、进度等信息,收受财物20万元。此外,韦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韦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贺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原教导员雷鸣充当涉黄人员“保护伞”问题。2014年至2017年,雷鸣明知李某某经营的容留卖淫场所存在违法行为,但从未安排民警进行查处,并收受李某某给予的好处费10.3万元;在办理涉黄案件过程中,滥用职权,明知数十名涉黄违法人员已被批准行政拘留的情况下,违反规定,未将涉黄人员移送拘留所,并违规罚款;对2起已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涉黄案件降格处理,对违法人员仅给予行政处罚,不予刑事立案侦査;此外,雷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间题。2018年10月,雷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靖西市岳圩财政所原专管员吴永教充当走私人员“保护伞问题。2017年12月2日至26日,吴永教在岳圩镇大兴村那旦走私封控点挑勤期间,作为反走私执行点第一组组长,多次与走私老板、中介人商定放行走私车辆入境事宜,伙同同组守卡人员放行走私货物车辆通过守卡点入境,先后6次收受“好处费”25.8万元,其中吴永教个人分得6.77万元。2018年6月,吴永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上三起典型橤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广大党员千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坚决划清与黑恶势力的界限,敢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守住廉洁自律底线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执纪监察,保持定力,加大力度,要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力出击,深挖彻査,坚决査处包庇、放任、纵容黑恶势力的行为,坚决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为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靖西好事没沾边,这种事就最多了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9-05-08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9-05-08

靖西这个级别太小了吧?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9-05-08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9-05-09

小靖西,事真多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9-05-09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9-05-10

靖西多的去了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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