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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敦促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复学的通告
发于2019-10-07 我有话说评论

通 告

为全面敦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返校就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如法定监护人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相关行政部门可对其做出行政处罚,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则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有效措施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返校复学。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收容、威胁、诱骗等致使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企业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任何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雇佣或招用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任何人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依法严厉打击在校园周边开设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的行为,对接纳儿童、少年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进行从重处罚。

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让辍学返校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要继续鼓励其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不履行未成年人义务教育责任的行为予以检举揭发。

举报电话:0776-6212472(市教育局办公室)

0776-6211253(市教育保障专责小组办公室)。

                                                靖西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


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敦促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复学的通告
呵呵呵呵。发这个是搞笑的?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9-10-07

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敦促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复学的通告
好难搞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9-10-07

不想读都不行!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9-10-08

不想读都不行!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9-10-08

鬼火少年回归学校。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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