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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出租屋管理的通告
发于2020-02-20 我有话说评论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
出租屋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切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渠道,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靖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7号令》文件规定,现就我市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出租屋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屋业主是出租房屋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主动向出租房屋所在的社区(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报告承租人信息(姓名、电话、籍贯、是否身体异常),时间限2月20日18:00前报社区(村)(可书面直接送社区或电话报告,联系电话号码附后)。2020年2月21日以后出租的,出租屋业主必须于当天内将承租人的情况上报社区(村)、公安派出所。二、承租人必须如实提供身份信息,配合房东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凡属于“六类人员”(来自或途径武汉疫区及湖北省的人员,有武汉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从其他疫区来靖的人员,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发热人员)的承租人,还必须主动与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联系,配合社区(村)做好个人信息详细登记,并按社区要求做好居家隔离观察14天或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等相关防控工作。三、有物业管理公司的住宅小区,由物业负责小区出租房的摸排工作,统计出小区租户的情况后报所在社区(村)及派出所。没有物业管理的单位小区、集资房小区,由原建设单位负责上报出租屋情况。四、各乡镇(村、街)会同属地派出所要全面、及时、准确对辖区内的房屋承租人信息进行系统排查、登记造册,并纳入村(社区)管理,社区(村)负责逐个摸排,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五、凡隐瞒不报、漏报、弄虚作假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出租房业主、承租人、物业公司,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若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六、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有出租房及承租人未按要求登记报告的,请积极提供线索。举报电话110或辖区派出所电话。

附件:1.靖西市新靖镇各社区联系电话2.靖西市各乡(镇)派出所报警电话

靖西市新靖镇各社区联系电话

中山社区:0776-6223680

康城社区:0776-6155689‬

人民社区:0776-6225580

龙潭社区:黎先生 13507764489

                  赵女士 18977664522

环城社区:0776-6212605

新生社区:0776-6210928  

金山社区:何女士15577623035

                  刘女士13977667541

城南社区:0776-6221191

新城社区:黄先生13807764105

城中社区:黄先生13517563823

                  陆先生13086749537

靖西市各乡(镇)派出所报警电话
新靖所:0776-6212199 ;城郊所:0776-6216552
化峒所:0776-6120019 ;湖润所:0776-6188106
地州所:0776-6520035 ;龙临所:0776-6420039
果乐所:0776-6490006 ;南坡所:0776-6570038  
渠洋所:0776-6360015 ;岜蒙所:0776-6366008  
同德所:0776-6170035 ;魁圩所:0776-6380010
龙邦所:0776-6486012 ;孟麻所:0776-6556110    
壬庄所:0776-6100029 ;新兴所:0776-6181159  
安宁所:0776-6470029 ;岳圩所:0776-6150018
录峒所(荣劳):0776-6509025
安德所(三合):0776-6460032
新圩所(大甲):0776-6300056
武平所(大道):0776-6410008

靖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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