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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哦!平果的企业,个体户,农民工都可以领补贴了
发于2020-02-21 我有话说评论

平果县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

一、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我县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人社部门给予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二、延期缴纳社会保险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征收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延期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开辟工伤保障绿色通道疫情期间,对已参保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事故的,开辟工伤保障绿色通道,随时受理工伤认定,快办快结,快速落实工伤待遇。

四、为企业提供稳岗支持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五、提高农民工就业补贴对2020年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6月30日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带动就业补贴提高至2000元/人。

六、给予发放创业园房租补贴加大对农民工创业园内企业生产经营的援助,给予农民工创业园区已投产并通过审核的企业一次性房租补贴6500元/户。

七、帮扶患者,发放农民工就业困难补贴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农民工,自疑似病例被隔离或者确诊就医日起(以较早的日期为准),至治愈出院为止,每月发放1000元的就业困难补贴,不足15日的按半月计发,超过15日的按一个月计发。补贴发放凭县级以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出具的疑似病例被隔离或者确诊就医证明,按其本人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属地发放。

八、加强防护,发放农民工防疫补贴为农民工采购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或发放农民工防疫补贴。防疫物品或防疫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不超过100元人。

九、扶持创业,发放农民工创业补贴2020年1月至6月,对受疫情影响发生季度亏损的农民工新创办市场主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按10000元/户标准发放,个体工商户按3000元/户标准发放。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市场主体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1号)关于申领创业奖补相关条件。

十、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工作强化就业鼓励,2020年2——6月期间赴区外务工或在当地就业扶贫车间、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疫情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稳岗补贴;对前往广东等外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

十一、推广优化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及招聘服务一是积极推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二是推广优化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及招聘服务。积极推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

十二、简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业务流程在疫情期间,对已竣工验收,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企业申请退还(解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减少审批流程,快速办理。

十三、劳动仲裁时效规定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无法到仲裁机构参加庭审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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