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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道路运输车辆正常年审的通告
发于2020-07-15 我有话说评论

 尊敬的道路运输业户:

  2020年2月1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59号),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根据文件精神,我市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道路运输车辆,免除超期年审行政处罚。

  根据2020年2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2月19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了《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要求以县域为单位,根据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分区分级实施疫情防控策略。按照3月1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全区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名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65号),百色市本级以及各县(市、区)均为疫情低风险区。自2月25日起,百色实现新增病例、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三清零”,连续139天无新增、确诊、疑似病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基本恢复正常,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已于4月16日恢复正常办理业务,道路运输车辆已具备相关审验条件。

  根据国家、自治区以及百色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为保证道路运输车辆保持良好技术状况,保障车辆行驶安全,决定从即日起恢复道路运输车辆正常年审工作,对具备审验条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再延续其年审周期,请广大道路运输业户按规定期限进行车辆年审。

  对于通告后仍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切实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秩序。

  特此通告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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