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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女子与3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生子 筹毒资还卖儿
发于2020-08-14 我有话说评论

儿子才出生12天,患肺炎未愈,
如中断治疗病情随时可能恶化,
但患儿的母亲陈某,
竟然不顾医护劝阻执意出院,
以尽快卖儿筹措毒资和赌资。

2016年,时年28岁的离异单身女陈某怀孕了,但她同时与3个不知姓名的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故无法判断谁是胎儿父亲。

2017年7月28日,陈某在陆川县人民医院生下了一名男婴。男婴属早产儿,且患有新生儿肺炎,病情多次反复。

陈某认为自己长期吸毒影响了胎儿健康,且目前无力抚养男婴,遂决定通过朋友赖某以5万元的价格贩卖男婴。

广西女子与3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生子 筹毒资还卖儿 - 靖西网

接下这单生意后,赖某随即向下家“放风”,价格涨至8万元。

几天后,玉林市的一对夫妇买家联系上他们(该二人另案处理)。

买家夫妇原本有个独子,但儿子在18岁时患癌去世。儿子走后两人整日郁郁寡欢。当听说有“男婴”卖后,尽管家人认为8万元要价过高,但求子心切的买家夫妇仍坚持买男婴。

为确保“安全”,该夫妇让3名家人(该3人另案处理)代为出面,于2017年8月14日,从玉林来到陆川县人民医院一楼候诊大厅,在观察男婴无身体缺陷后,按约定向赖某支付了8万元并将该男婴抱走,后亲自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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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被告人陈某分得人民币56500元,赖某分得人民币9100元。

2018年5月,陈某借哺乳期“打掩护”,以贩养吸,被公安民警抓获,其拐卖儿童一案遂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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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8日,男婴被民警解救后送至陆川县福利院抚养。

截至今年7月,涉案被告人陆续归案,陆川法院分别以犯拐卖儿童罪、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4个月,以犯拐卖儿童罪判处赖某等4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7000元至1000元不等,没收并追缴赃款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买家为了规避“风险”,要求陈某出具了一份《放弃抚养协议书》。

然而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义务是不能放弃的,所以这份所谓的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

陈某为了非法获利将亲生儿子送人抚养,并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实际上是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既不属于遗弃,也不属于民间送养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真是丧心病狂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20-08-14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20-08-16

广西女子与3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生子 筹毒资还卖儿
旧社会还是新社会?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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