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那满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依法对通过微信朋友圈泄愤辱骂执勤民警的违法行为人覃某行政拘留5日。
3月5日,网络上传播一张派出所交警中队上路执勤的图片,并配发“那满加油站有二狗”的文字和图标,疑似辱骂正在执勤的那满派出所交警中队。田阳分局对此高度重视,及时要求相关部门查清事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辖区派出所、网安等部门联合展开调查,固定相关证据,确定违法嫌疑人的身份,并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覃某(男,37岁,田阳区那满镇人)。到案后,覃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3月5日10时许,覃某在其村里的微信群内发一张交警上路执勤的图片,附有一条文字信息为“那满加油站有交警”。覃某曾因亲戚朋友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检查过,对交警的执法行为不满,为泄私愤便将图片转发至自己微信朋友圈,并配发文字为“那满加油站有二狗”和图标,辱骂正在执勤的民警。
目前,违法行为人覃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广大群众虽有言论自由,但不代表可以肆意妄为,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执法权威的挑衅,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微信群、朋友圈等不是法外之地,违纪乱法的言论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